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就业工作稳步落实,保障毕业生就业统计的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推动就业核查工作顺利进行且保质完成,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建全就业统计工作责任制度,特制定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要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确保就业统计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工作要求
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是高校绩效管理考核与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就业统计核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本学院数据状况的统计监测和检查。要对各类就业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就业统计状况自查,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建立健全就业统计数据台帐和统计档案管理,对于在就业统计、核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无视工作职责的责任人,依据《 郑州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三、成立毕业生就业统计信息核查领导小组
组长: 李国强
副组长: 董学力 李赞 陈静
成员: 王晨 谷峥 夏丽华 陈志强 周二涛
胡瑞芝 周宁 周来 袁青 温毓敏
王水萍 焦建伟 丁青山 闫静 袁雪霞
靳会贤 宋艳萍 杨贵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董学力担任。办公室成员:谷峥、刘玲玲、宋艳萍、刘远超、闫静、曹亮、张永、王辰辉、杨贵仓、王宇、李坤。
职责:对学校毕业生就业核查工作负总责,完善目标责任制,将就业统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四、三级核查责任制度
(一)班级自查
责任人:各毕业班辅导员
工作职责:
1.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通过QQ、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主动和毕业生保持联系,了解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做到及时了解、及时更新、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的资料留存工作。
2.对所有毕业生,加强毕业生离校后的跟踪调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客观、有效。
3.每周二通过“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上报就业信息,每月20日之前上报当月就业率。
(二)二级学院复查
责任人:各二级学院就业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当月上报、当月核实。各二级学院在每月上报就业数据前,采用电话方式对毕业生的50%进行抽查,在确保真实的前提下,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签字盖章后,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每年3月—12月,各二级学院每月都要组织专人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复查。针对未就业学生要建立未就业学生信息档案,对其进行精准就业帮扶,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做好“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使其尽快找到适合的就业单位,提高就业服务能力,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三)校级抽查
责任人:毕业生就业统计信息核查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针对各二级学院就业统计工作的上报、检查进展情况,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每月按毕业生人数的10%---15%进行校级就业信息核查工作。
2.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每年从3月份开始,根据对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的核查结果,整理出反馈意见,以通告的形式下发至各二级学院,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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