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据介绍,这次我市制定人才政策,从充分挖掘和发挥人才作用出发,出台政策鼓励人才创新创业,使出更多的硬招实招,拿出更多的“真金白银”,更推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更有特色、更有吸引力来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人才新政”。第十四条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对进站(基地)从事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博士、博士后人员,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补贴。“只有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才能充分释放人才红利。”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条款主要在其他奖励的基础上,给予进站的高层次人才发放工作津贴,因院士进站适用于第一条柔性引进相关政策,此条主要给予博士和博士后人员补贴,以调动入站科研积极性。第十五条 加大创新创业项目融资扶持,设立创新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委托国有担保公司负责运营,基金投入规模为1000万元。对高层次人才创(领)办的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领)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最高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创新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贷款合同签订日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企业贴息支持。经办担保机构免收担保费,财政部门每年给予经办机构一定的经费补助和风险补偿等支持。据了解,此项政策主要是考虑作为综合型人才政策,应有融资鼓励政策。经与市财政局、金融服务局沟通,参考外地经验和借鉴原小额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模式。第十六条 对新获得(含引进)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人才(团队)和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人才(团队),其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分别给予人才(团队)20万元、10万元资金资助。记者了解到,此项政策主要是鼓励科技人员在我市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参照省内部分城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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